申請對象
(一) 熱愛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、策展人,或各類立案團體、法人為提案人皆可申請,本國籍或外國籍均可。
(二) 已獲公私立機構補助且尚未執行之計畫亦可。
申請與遞件
(一)執行時間原則為一個月(視申請者的展期規畫為考量,可為跨年度的計畫)。開放申請時間如:每年10~11月為遞件日期,12月中公告入選隔年下半年(7~12月間)計畫參與者。每年4~5月為遞件日期,6月中公告入選隔年上半年(1~6月間)計畫參與者。
☆本年度因公開時程較晚,欲申請2016年下半年度7~12月展覽者,請於2/29前將資料寄送到涴莎藝術展演中心。3月中將公佈遴選結果。
(二)請至涴莎藝術展演中心網站http://www.wsa.com.tw/首頁,點選「2016作藝菁莪徵件計劃OpenCall」,下載相關資訊與申請表。
(三)所有資料請於每年度5月底或11月底前提出申請,以掛號郵遞(郵戳為憑)或專人(含快遞)於當日下午5:00前送達涴莎藝術展演中心(700台南市中西區永華一街83號)一樓櫃台(周二~周日11:00~19:00),並於信封明顯處加註「2016作藝菁莪徵件計畫Open Call」,恕不接受電子郵寄送件。
(四)未經錄取及因故未進入審查流程者,如欲取回申請資料,請標明於申請表,館方將以信件寄回。
(五)如有疑問,請以E-mail至aglowspace018@gmail.com或於上班時間致電:06-2996539,蔡宛儒小姐。
申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