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涴莎藝術展演中心-藝術館-演出租借說明】

 一、本中心藝術館租借方式分為音樂類及戲劇舞蹈類,請申請單位視活動類型選用申請。

 二、場租皆已包含冷氣、燈光、音響器材、投影機等館內設備。 

 三、若申請單位活動類型為其他類別(如大師班、研習、講座、商業活動等)請來電或Email至本中心洽詢價目。

 四、為維護舞台安全,所有活動婉拒獻花,將由工作人員於會後代為轉交。

 【涴莎藝術展演中心~藝術館 場地租借費用表】

一、場地租借費用區分為以使用時段及日數計費。以時段租借區分為早上0800~1200、下午 1300~1700、晚上1800~2200三個不同使用時段。

二、場地租借費用相關規定:

涴莎藝術館 場地租借以時段計費

時段

費用(含5%營業稅)

週二~週五 早上 08:00~12:00

1時段21,000元,每多1小時加收4,200

週二~週五 下午 13:00~17:00

1時段21,000元,每多1小時加收4,200

週二~週四 晚上 18:00~22:00

1時段25,200元,每多1小時加收5,250

週五 晚上 18:00~22:00

1時段29,400元,每多1小時加收6,300

週末不分時段

1時段29,400元,每多1小時加收6,300

超時20分鐘即加收1小時超時費用。

涴莎藝術館 場地租借以日數計費 (每日以十二小時為限)

租借日為週一~週四

費用(含5%營業稅)

1

40,950

2

57,750

3

70,350

4

75,600

租借日含括週五及週末

費用(含5%營業稅)

1

54,600

2

79,800

3

90,300

4

95,550

5

100,800

6

106,050

7

111,300


三、其他服務及相關收費:

其他服務

說明

費用

錄影

定點錄影並燒錄光碟一張

暫不開放此項服務

錄音

不分軌錄音並燒錄光碟一張

2,100

(含5%營業稅)

調音

由團隊決定是否需要調音,以台計費

3,000

雙琴演奏

同時使用館內兩台鋼琴,將加收雙琴演奏費

3,150

(含5%營業稅)

  四、依照演出配置不同,可容納觀眾數為280~300人。

【聯絡窗口】

涴莎藝術展演中心

地址│70062 台南市中西區永華一街59號

電話│ (06)2996528 

傳真│ (06)2995725

信箱│wansha168@gmail.com

【申請程序】

一、 來電或Email至涴莎聯絡窗口,詢問檔期及詳細場地資訊,若有需要亦可洽詢先行場勘。

二、 簽約及訂金繳納

         檔期確定後,申請單位於須於七日內填妥本中心寄予之租借合約書,簽名或用印後,以郵寄寄至本中心,並繳交租金之50%為訂金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。

三、 繳交節目資訊

         合約及訂金繳納皆完成後,請填妥本中心寄予申請單位之節目資訊表,並附上高解析度之圖照,供本中心露出節目資訊。

四、 場勘

         若節目內容涉及燈光、舞台技術執行等較複雜內容,請申請單位務必於簽約前派遣主要技術負責人員(如舞台監督)到館進行實地場地勘查,並請提供技術資料圖面予本中心,以便本中心了解申請單位使用之實際情況,協助演出流暢進行。

五、 租金尾款及其他款項繳納

1.進館使用前七日須繳清租金尾款。

2.申請單位於使用場地時如有增加費用,須於使用結束後一週內辦理補繳。

3.繳費方式得以現金、匯款、轉帳等方式繳交,匯款或轉帳後請以電話或Email通知館方。

 

六、 場地退租與檔期變更

1.租用日期首日『兩個月前』申請退租場地者,本中心將收取訂金之二分之一以作為違 約補償金,其餘金額全數退還。

2.租用日期首日『兩個月內』申請退租場地者,申請單位已付之金額將不予退還。

3.若欲變更使用檔期,請租用日期首日之兩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
4.檔期變更範圍為原定租用日後六個月內;若欲變更檔期超過此範圍,則視為退租處理之。

5.欲申請場地退租及檔期變更者,請來電或以電子郵件洽詢申請事宜。

【注意事項】

1.租借館內注意事項請詳閱相關文件下載所列之場地使用規範。

2.為使雙方工作順利,使用場地前務必詳閱場地使用規範。

3.鋼琴由本中心指定調音師調音,調音費則由申請單位自付。

繳費資料

    匯款帳戶資料:

    元大銀行 台南分行

    匯款帳號:20612000052346

    戶名:涴莎文創事業有限公司


【相關文件下載

藝術館設備器材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