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賽注意事項|
● 請參賽者務必攜帶參賽證於該賽前15分鐘到達會場報到處完成報到,超過時間視同棄權。
● 各組比賽採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,每時段比賽結束後即進行頒獎。(獎狀統一於1個月後發放)
● 評分標準:詮釋度30%、技巧30%、音樂性20%、台風10%、難易度10%。
● 報到處連絡電話:0910-580-377
● 比賽進行中,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,手機請關震動或靜音,以免影響比賽進行,敬請配合。
● 本活動如遇颱風、地震、豪大雨‧‧‧等天然災害,並達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之標準,活動一律延期,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;其正確活動日期,將再另行通知。
● 本相關活動,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即無法抗拒之情事時,主辦單位擁有最後裁定權。